关于更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6”项评估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王曼羽发布时间:2025-09-26浏览次数:12

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点点官网审核评估各项材料筹备工作,根据学校整体迎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6”项评估材料的更新完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26”项评估材料需在正式评估前向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作为专家工作案头材料,也是专家初步审阅、了解学校概况,下达材料调阅、访谈座谈和听课看课等指令的核心材料,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上轮合格评估相关材料、学校材料清单共三部分内容。

二、任务分工

(一)学校基本情况(12项)

责任单位:校办、宣传部、教务处

(二)上轮合格评估相关材料(2项)

责任单位:质评中心

(三)学校材料清单(12项)

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

具体责任分工、统计时间节点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

三、时间进程安排

(一)材料更新完善阶段(9月26日-10月13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根据材料内涵解读及统计时间要求等,在诊断评估工作基础上对相关材料进行信息收集与更新完善。有模版表单的材料务必按照表单说明和示例进行填写(详见附件2),其他材料按照学校行文规范或固定要求进行规范整理。

(二)材料初审阶段(10月13日-10月15日)

评建办公室按照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对各责任单位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合理性等进行逐项核验,将发现的问题与优化建议整理形成问题反馈清单。

(三)反馈整改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评建办公室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材料进行优化整改,确保材料格式规范、内容精确无误,能够充分展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特色。

(四)上传系统阶段(10月22日前)

评建办公室将各单位最终提交材料提请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对接专家组项管秘书组将“26项”评估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四、工作要求

1.请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握材料内涵,安排专人严格按照统计时间节点、字段要求等对各项材料进行更新完善。

2.所有材料务必认真核对,确保材料规范、内容准确、支撑到位,与其他审核评估材料相互印证。

3.请各责任单位于10月13日12:00前将所负责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质评中心邮箱zzsxyzpzx@126.com。

联系人:胡胜阳、张璐阳,联系电话:61070611,办公地点:2号教学楼115办公室。


附件:1.“26”项评估材料相关说明

2.部分表单模版(电子版)


评建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